067 剑圣与战神-《从骑士到皇帝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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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在这。”霍亨在文件区找到初阵记录后,念给两女听,“少爷的初阵外号可威风了,他还击杀一只獠牙凶猛的野猪呢。”

    两女接开初阵记录,上面记录了这场战争。

    “当我持剑踏入此地时,敌人所建高耸入云的城墙,阻挡我们面前,涌出比蚂蚁还多的敌人,围杀我们,我的身后只一个百人队,我一手拿剑,一手扶着受伤的王子殿下(坤克),同心齐力拼出一条血路……最后我站在城楼上,提着敌将人头,往下抛去,而原本繁华无比的大城,红日之下,已被血与火包围……。”

    布兰琪看着同时,脑中浮现蓝德尔穿上戎装的英武形象。

    而实际情况,在兰德尔的另一本用“前母语”写的私人日记中,如此记录道,“新历四一二年,十七位贵族子弟同船而行,最高身份者为王子坤克,次之是我,我们乘着船,在正规军护送下,靠着洋流,快速往北海行了一日,登入一处外族小村庄,准备清理此处。

    这是一座安静的小村庄,炊烟袅袅升起,时不时还能听见屋里传来的笑声,但在我们上岸后,不到一刻,风云变色。敌人快速集结,大概有两个百人队,如果连公狗跟公猪,甚至公鸡都算上的话……,原来杀人会传染的,有人动了第一剑后,大家开始效仿,甚至杀红了眼,

    我没动手,就这么呆呆看着,最后我一个人头都没拿到,却没人敢笑我,因为我气的拿剑背刺一个比我高大,杀的最欢的骑士继承人,他伤的不重,加上我的地位比高他十倍,最后坤克出来裁决,解决了这事。

    当然,事后我还得花不少金币打点,且军功官告诉我,我得了三人头,五助攻的战功,仅次于杀了一只公猪的“驭猪者坤克”,得到“捕猎者”称号……。回程时,这些死去的异族,被涂上黑色的颜料和刺青,以示他们十分凶猛和野蛮,更要带回港口展示……而我跟坤克同乘一船,坤克从军功官那里,看到他的荣誉称号,大表不满,上岸时,把化妆过的家猪猪头丢给我。

    接着坤克把泡过腥血的盔甲穿上,准备登岸接受民众欢呼。

    坤克上岸后,立刻上马,边走边扬起他的骑士长枪,民众对他投以掌声和膜拜。

    “血染的战神”,坤克被民众如此赞扬。

    轮到我时,我乘马配剑,心情甚差,而身后的骑士护卫高举猪头,欢呼再起。

    “剑圣!”

    “剑圣兰德尔!”

    “猪头剑圣兰德尔!”

    除此外,这场试炼,我也也因背刺伙伴,得到了,“心狠手辣的兰德尔”,“死妈者”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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